沪推新政策 开发商拿地一月内全额支付土地款

发布时间:2010-07-21 15:09: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体大小: ]

上海再出土地新规,今后开发商拿地不仅要在现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拿地开发商还须在30天内全部付清全部土地款。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土地中心了解到,北京现行拿地新规相比上海而言严格程度不相上下:北京拿地开发商须在10天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外,还须在短期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上海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认为,上海的规定意味着今后在上海拿地的开发商须在拿地一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款。“而从目前土地出让和成交的情况看,这意味着开发商须在一个月内拿出少则数亿元多则数十亿元的土地款,这对开发商的资金链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开发商拿地门槛加高,政府从土地源头对楼市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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