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明确表态:保险资金禁止从事房地产开发

发布时间:2010-08-09 16:22:32   来源:新京报  [字体大小: ]

保监会昨正式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创业板股票等新投资领域。首次明确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比例不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10%,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该办法自8月31日起实施。

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领域

《暂行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存在银行,还可以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投资不动产。截至今年6月末,保险资金有30.5%存在银行,51.8%用于债券配置。

在新《保险法》明确险资可投资不动产,保监会首次明确不动产的投资比例: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这也远远超出此前市场传闻的5%上限。

保监会曾多次表示险资可投资的不动产并非商业地产。《暂行办法》表示“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并没有更明确的界定。

《暂行办法》只是对险资投资不动产大体设定上限,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不得使用各项准备金购置自用不动产。据记者了解,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正式开闸还需《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管理办法》等细则出台。

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比例升至20%

新规里另一大关注点是对股市投资比例的提高。《暂行办法》指出,险资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与此前所限股票和基金(包括股票型、债券型、货币型等)投资合计不超过20%相比明显提高。

以6月末保险业资产总额计算,险企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最多可达9000亿元。尽管该数字对资本市场诱惑力很大,但实际影响仍有待观察。保监会数据显示,6月末险资投资基金、股票、股权等权益类投资占比仅15.1%。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指出,入市比例上限放宽,并不意味着大量险资进入股市,尤其在目前大盘趋势并不明朗的背景下,险企会谨慎抄底。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现在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地方很多,股市并不是它们最好的选择。从目前来看,投资债市的比重更大,因为更加稳定。

记者发现,保监会仍未对险资投资ST股票放行,不过此前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禁止投资创业版的态度出现微妙变化,《暂行办法》对于投资创业板股票有所“松口”,指出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保监会另行规定。

此外,《暂行办法》还规定险资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等PE投资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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