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禁止外商投资别墅建设和经营

发布时间:2011-04-08 09:24:56   来源:观点地产网  [字体大小: ]

4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版本相比,修订稿中将别墅建设和经营列为“禁止外商投资”类别,原先则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类别。

意见稿还显示,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被列为“禁止外商投资”类别,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原来被列入鼓励类的“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及汽车研发机构建设”,也没有再出现在征求意见稿的鼓励类当中。

据悉,上述意见稿由中国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而形成,公众可在4月30日前就相关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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