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敲定十大总部经济功能区

发布时间:2010-01-25 17:02:00   来源:信息时报  [字体大小: ]

昨日从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广州市《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实施,按照规划,广州市经过5~10年的努力,实现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到2020年,广州将成为辐射环珠三角、泛珠三角,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亚太地区最具活力“总部经济之都”。

2015年税收比重达25%

《实施意见》确立了10大总部经济重要功能区,包括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洲地区、天河北-环市东-东风路、南沙新区、科学城、知识城、白云新城、白鹅潭地区、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和广州南站地区等区域,突出引导总部企业按城市区域功能规划集聚发展。

按照总体规划,到2015年,广州的总部企业税收占全市企业税收总额比重达25%左右。

可享受12个月30%租金补贴

国土房管部门要将总部企业办公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设定出让条件,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优先保障总部企业办公用地。“退二进三”腾出场地引入总部企业或发展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等具有总部功能的项目,其用地按市“退二进三”和“三旧”改造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2010年及之后从外市迁入广州,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并进驻规定的总部集聚示范基地的,其本部租用该示范基地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市场指导价的3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租金补贴。

5年超过40亿元重奖总部企业

2010年及之后在广州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认定当年缴入市、区(县级市)库税收合计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总部企业重点人才最高奖励额达到100万元,同时给予税收增量的优惠政策。经测算,《实施意见》自今年实施后,预期2010~2014年五年中对全部总部企业奖励将超过4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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