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修路3年内不得开挖铺管线

发布时间:2009-02-18 16:39:47   来源:东方早报  [字体大小: ]

对城市道路经常被“开膛破肚”,杭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在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在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铺设管线。

记者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份国内首部规划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已于今年起实施,适用对象为城市地下给水、排气、燃气、热力、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及其他用途管线、管线共同沟及其相关地下空间设施,对规范地下管线建设,保障地下管线及城市管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还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建设单位应按规划要求,为地下管线预留横穿道路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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