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年底建成两所处理站

发布时间:2010-05-31 14:57:40   来源:中国上海  [字体大小: ]

5月27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到明年年底,本市崇明、浦南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将建成,届时可基本满足本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需求。

5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决定。条例明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设置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动物养殖场、动物隔离场所的病死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组织统一收集,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集中处理。如果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动物诊疗等机构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则必须将染疫病死动物送交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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