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征财产税抑制炒房 物业税视情况而定

发布时间:2009-12-08 14:42:17   来源:证券日报  [字体大小: ]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7日做客强国论坛,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宏观经济形势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开征物业税要视情况而定,政府还需要考虑很多问题。他认为应该对房地产业开征财产税。

贺铿就中国房地产运行作了解读。他表示,中国房地产业在今年4月份以来总体上是很不正常的,房价一路飙升造成一线城市存在泡沫。

贺铿称,应该有区别采取一些政策,限制一线城市房地产泡沫化。如果要想下决心办法很多,有两条建议:第一条是政府不能搞地,土地转让金应该由中央财政收缴,第二不能让资本和资本来搞房,因为盖房子是给没有房子住的人,所以搞房要严格限制的,要采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来限制炒房发生。

贺铿表示,对于开征物业税要视情况而定,因为物业税这个问题许多学者都在提,政府也在这些问题上考虑,但是真正采取这个步骤,政府还需要考虑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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