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违法用地处置规定

发布时间:2011-07-05 09:33:12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字体大小: ]

近期,上海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历史违法用地处置的若干规定》,要求通过手续补办、拆除复垦等方式,在3年内完成全市违法用地的处置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该局针对历史违法用地绝大多数与乡镇政府和村级集体组织有关的情况,专门选取两个区作为试点,就部分违法用地项目首先开展 了用地手续补办试点工作,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对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程序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从盘活存 量土地资源的角度,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作为这次历史违法用地处置的主要任务。从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出发,彻底清除违法用地历史欠账。对不符合补办条件的违法用地,尽快拆除复垦。

《规定》提出,对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分区县项目梳理、违法用地处置和规划审核、地票申领、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地籍变更等五个阶段实施。各区县对 逐块土地进行认真分析的同时,制定所辖区域的处置工作计划,做到“一区一方案、一地一张表”,报市局审核。对历史违法用地的处置,既要增加违法用地的使用成本,也要考虑用地单位的实际承受能力,区别不同情况,做好违法用地项目的核查认定、规划审核、面积计算和相关手续办理,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提高基层地 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有序稳妥推进。同时,要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对于三年时间到期后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区县,其剩下的历史违法用地将不再享受此次处置工作的政策支持,视作新增违法用地进行处置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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