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昨推“新十条” 多举刺激房地产市场

发布时间:2008-12-24 16:09:0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大小: ]

多举刺激房地产市场 江苏省昨推“新十条”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金松绑,放松高档房及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限制

地方政府显然已经准备好对国务院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出回应。昨日,江苏省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当地业内称为“新十条”。

“新十条”显示:完善包括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依然是该省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之前在南京试行的“廉租房回购”正在酝酿进行全省推广,同时,为了鼓励住房合理消费,该省将同时放开高档房以及二套房方面对于公积金的限制,并出招改善开发商融资环境,降低企业开发成本。

回购廉租房仍将推广

江苏省认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并举,“一方面有助于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步伐,另一方面可以带动房地产投资”。

根据“新十条”相关内容,该省将加快廉租房住房筹集进度,提高从住房市场投资收购廉租房住房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完成三年目标任务。此间,金融机构则要加大对廉租住房投资收购支持力度,并给予利率优惠。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江里程所通报的数字:今年,江苏全省新增廉租住房约1.2万套,到2010年底,全省廉租住房数量达到4万套以上。基于南京市之前通过财政出资从现有住房市场(包括开发商与个人)收购4000套房源用作廉租房的尝试,江苏省认为“廉租房回购”或将成为全省推广的案本。

对于廉租房的资金来源,江苏省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解释说,“土地增值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理费以后的全部资金”,以及“由财政预算再行安排”是三个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而经济适用房则属于开发建设销售的模式,开发企业开发之后,通过银行贷款自筹,再经销售回笼资金,最终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将由物价部门予以核定。

江苏省目前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江苏省全省61119套,2009年将再建1万套以上,2010年将不低于6万套,三年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万套以上。而“新十条”则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以在建项目做抵押申请开发贷款并给予最大程度10%的利率优惠。”

多举刺激投资市场

“实际上从6月份开始,我们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就出现回落,1到6月份的最高值是36.1%,这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最高点,而1到10月份平均值已降至23.5%。”彭向峰明确表示,“11月份的降幅明显回升,环比10月份增长约50%左右。”

就此,“新十条”开始针对投资“减压”。

“对资金困难的在建项目,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可采取特殊信贷政策和措施,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对资金确有困难的开发企业,各类建设规费上缴时间可适当延期,加大对各类涉房企业经营和服务收费的清理力度。”江里程还于昨天的会议中明确表示,将“规范垄断企业服务收费行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成本”。

消费市场中的“高档房”也是政策调整对象,例如“新十条”将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住房,将不受面积、价格及贷款次数的限制,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新房贷款政策,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主要以容积率和套型面积为依据等。

“从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来看,目的都是促进二级(二手房)市场的活跃。目前的新房价格并没有降到购房者的预期价位,不足以刺激他们的消费。”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钱毅评论此次“新十条”的效应。

“省级层面房地产业相关政策的放松也为市级政府出台更多细化措施预留了空间。不过,最近政策太多太频繁,对心理预期的影响已经比较有限。”南京网尚机构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丽君对《第一财经日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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