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出台"青年创业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09-21 14:49:37   来源:新民晚报  [字体大小: ]

为创业园设定“门槛”,让“青年创业服务链”更完善。最近,闵行区人保局联合区科委、区青年事务局共同制定《闵行区青年创新创业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了创新创业园的认定程序、入驻园区的企业条件、享受补贴的项目标准。

2009年,闵行区打造“青年创业服务链”,成立了5家“青年创新创业园”,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和租金优惠,随后又有多家园区表示愿意加入创新创业园,为扶持青年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的园区必须符合提供青年创业企业的办公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并且能够提供“即租即用”的基本装修办公场地;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一定的租金减免、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创新创业服务。根据《办法》,目前已认定上海莘闵高新技术暨回国留学生科技创业园区等9家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的青年创新创业园。

同时,《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入驻创新创业园的企业补贴标准。规定:对入驻闵行区青年创新创业园的青年创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面积在100平米以下的,区财政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区财政按100平米给予50%的房租补贴。对于符合市级初创期创业组织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企业,亦可同时享受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年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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