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部经济加剧地区间税收竞争的对策

发布时间:2008-12-15 17:04:21   来源:税务研究  [字体大小: ]

1、促使地方政府正确对待总部经济。中央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应促使地方政府正确对待总部经济的发展,正确认识和评价税收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的作用,努力实现以政策招商为主向以综合优势招商为主的转变。政府在发展总部经济时不应只注重提供财税优惠政策,而更应该注重“软件”方面的建设,即注重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健全经济法律法规,建立安定的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信用制度环境,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构建高素质人才梯队,强化各种支持和服务等。以良好的公共服务吸引更多的投资,再以更多的税收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样方可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

2、按照科学发展观改进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应大力提倡科学的政绩观,摈弃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必须通过制定更全面的政府官员政绩考核制度,完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官员合理的长期预期与长期行为,使之更加关注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3、推进省以下分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地区间财税关系。地区间税收竞争与分税制改革不彻底(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不明晰,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有很大关系,也反映出地区间财税关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明确地方财政职能、逐步划清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减少地方财政层级的同时,逐步完善地方税收体系,调整优化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划分,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改进转移支付结构。应积极推行“扁平化”改革试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实质性落实省以下分税分级体制改革,逐步使地方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职责与可用财力相一致,并提高财税管理的规范性。这样将缓解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冲突,减少不当税收竞争。

4、健全税收法治,规范税收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大力健全税收法治,规范税收竞争秩序,将土地使用权、批租收入等地方收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应继续推进增值税试点改革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清理与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优惠政策的透明度,创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

5、加强公众监督和税收征管。为遏制地方政府任意提供财税优惠政策,以及总部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转移税收和避税,应努力加强民主化的监督机制,将地方政府行为尤其是财政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应继续清理整顿各地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地方税收征管,减少由于各地征管力度不一造成的税负不公。上级税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协调地区间的税收利益,并加强地区间税收信息的沟通,国家、地方税务机关须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源的地区间流动与分布情况,加强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总部企业通过不当关联交易的非法避税。

关键字: